见山
中秋将至,天价月饼问题再次热烫社会神经,各级政府一派大忙——
7月上旬,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作出限制的公告;中下旬,江西、天津等地陆续出台了细化的月饼产销规定或办法;进入8月,各地工商、物价等部门更是枕戈待旦,随时出击封杀天价月饼,处罚违规商家。
姑且毋论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公共管理资源为具体的某产品大忙是否合理,我觉得起码有一点是令人遗憾的:那就是在今年大忙的政府机构里,司法仍没作为“主角”之一登场,这使得政府今年的忙与往年的忙只有力度上的不同,并无本质上的差异,仍属治标行为,博弈对象依旧是商家。
商家嘛,钻营市场需求乃是本能,获利更是他们存在的依据,在有关禁令前为市场需求产销天价月饼,他们并无大错———虽然其行为闻上去有为虎作伥的味道,但他们毕竟不是罪人,不是原动力。那些大大小小的,购买天价月饼在节日中用作行贿受贿工具的团体或个人才是真正的原动力。追根溯源,天价月饼不是月饼市场营销问题,而是这些异化了的月饼背后的吏治腐败问题。
因此,政府在对待天价月饼或其他天价包装礼品的作为上,把矛头单纯指向商家是不应该的,或说是不足够的。如果忘了这些问题背后真正的博弈对象———催生天价月饼或其他天价包装礼品市场的人及社会不良风气,那政府不管怎样忙,也忙不到点子上;不管怎样治,都不能标本兼治。
依我看,根治天价月饼问题需要双管齐下:即在立例整治、打击天价月饼产销的同时,还要司法部门花大力气抓好两件事:一是尽早结束长期以来在送礼及行贿界限上模糊不清、处理不力的局面,科学、明确、有效地厘定什么是送礼行为,什么是行贿受贿行为;二是对公众进行持之以恒的普法教育,使大家逐渐形成共识,社会风气逐渐好转;使以牟利为根本目的的礼品送受人事前得自行掂量: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是否会因小失大,挨罚丢官?
有分析说西方人看问题80%是科学,20%是艺术,中国人则反了过来,80%是艺术,20%是科学。这分析准确与否不得而知,但大方向不会错,近现代中国在科学发明创造上远远落后于西方;我们的法律法规条文比起西方来仍有许多朦胧、灰色的地方等都证明了这一点。面对中国千年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让人哭笑不得的看问题的“艺术倾向”,厘定礼尚往来与行贿受贿行为,注定是一项复杂、艰难、长期的任务。但再复杂也要研究,再难也应该做。
唯有不避艰辛付出代价,政府才能摆脱长期以来在整治天价月饼问题上的权宜之计,无须再为某类产品市场年复一年地耗费大量资源,一路小跑,满头大汗。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