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少女惨遭凌辱
8月11日凌晨和13日晚,在深圳公明镇发廊打工的芳芳(18岁,湖南邵阳人)和甜甜(15岁,河南洛阳人),先后被同一个男人带回出租屋,之后向她们各自的家人索要1.2万元和3万元现金。在未拿到钱后,两名歹徒对她们进行了各种凌辱,包括用针蘸墨,分别在她们的额头、乳房、后背上刺下了“妓女一号”、“骚货”、“我是一只妓”等字……直至21日两少女才被警方救出。(详细报道)
各方评说
额头刺字与边缘人群的权利
那些整天坐在玻璃门后面等客的发廊打工妹,并不是潜逃在外、难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她们在犯罪,那么警察应该把她们抓起来,并让她们在看守所或者监狱得到犯人的人身权利保障;如果她们没有在犯罪,那么应该让她们在社会中得到基本的权利保障。
而她们目前所处的状态,对社会来说是最危险的情形。无法获得正常的保障,她们往往从黑社会团伙或者发廊老板处寻求保护。这二者如何对她们实施保护呢?(阅读全文)
向人类找回人的尊严
两个受到伤害的人,她们生活在我们中间,能够让她们忘却过去伤痛的,是免于歧视的信心,是生活依然美好的信心。她们只能向我们所有的人来找回对人类的信心,找回做人的尊严。而让她们有尊严、有自信地生活,毋庸置疑,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为她们找到尊严与信心是葆有这个社会的尊严与信心所必须去做的。
善良的人们,已经在默默地做着,让我们所有的人,都一起来做!让我们默默地记住她们作为人所受的伤害,让她们不再在我们中间失落任何一点什么,也让我们默默地铭记所有人的尊严与善良。(阅读全文)
人性恶释放到极至的深层原因
弗兰西斯.培根在《论善恶的特征》中也认为,人性中的恶固然可恨,但如果这种恶不受任何制约那么就更加可怕了。人类为什么要创设法律?因为法律在防止人性恶的释放畸变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两名歹徒没有受到法律的严密监督,他们的生活环境过于宽松,两个隐君子才得以在此地长期居留下来,才让绑架案得以肆无忌惮进行!
人性恶何以释放到极至?是管理失控,是监控乏力!总之,不受法律制约的人性必然开出血醒的恶之花来!(阅读全文)
“三陪女刺字”惨案中的六个关键词
看到这样的新闻,相信谁的心中都无法平静。然而在震惊、同情、在对泯灭人性的凶手诅咒之余,我们又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理性地去审视这出人间悲剧。在这起惨案中,五个关键词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关键词一:包夜。芳芳和甜甜之所以能够被歹徒轻而易举的绑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二人工作性质的“特殊”。在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包夜”这个词,两名歹徒正式以“包夜”为由将芳芳和甜甜带到出租屋。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有关部门能够早些取缔这些色情场所,制止非法卖淫行为,这起惨案发生的几率是否会小得多?(阅读全文)
编辑点题:
毫无疑问,这宗恶性案件令人震惊,歹徒的兽行令人发指,谓之禽兽绝不为过。然而,在谴责歹徒丧尽天良、人性泯灭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当下的社会现实问题?比如,社会治安问题,贫富分化问题,边缘群体生存尴尬的问题,还有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人之信仰的缺失,等等。欢迎广大网友就诸如此类的问题,跟贴展开讨论,让我们一起来剖析这些社会问题背后的现实基础及其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