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温国明科长
打击非法行医涉及医疗机构
我查阅了《新快报》近来关于广州市医疗美容,尤其是整形行业的报道,这些报道确实反映了整形行业的一些问题,这也是开此次峰会的意义所在。
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慢慢地增长了整形的需求,整形就会接触到医疗机构。目前非法行医是我们省卫生监督所今年的工作重点,今年也是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年,目前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放在对无牌无证的医疗机构的整治上。但我们发现,我们专项整治的方向不仅仅应针对无牌无证的医疗结构,还应该包括一些公立医院。卫生部长高强就有一句让我感受深刻的话,他称目前卫生监管对公立医院监管不力。其实现在公立医院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不法的行为也会成为整治重点。
某些整形机构打法律法规擦边球
行业要自律,要发展,我认为首先是守法。如果不守法,如果让护士去操作仪器,都是违法的,因为护士是不能做手术的。这些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了以后,必须进行处罚。目前我们发现,一些无牌无证的机构固然问题多,此外,私立民营医疗机构、一些三甲医院,包括一些省、市一级的医院和一些学校的附属医院也会出现一些问题。
一些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机构竟做医疗美容的内容,如针灸、药物的漂白、漂红等,这些有外物侵入身体的都定性为医疗美容,提供这些服务的生活美容机构就是超范围经营了。
还有一些没有打美容字眼却在做美容服务的,都是违法的。例如现在有一些脱发、视力矫正机构等都没有打着美容字眼却在做美容服务,甚至一些大医院的医生都在做这类工作,这都是违法的。
现在很多“××激光美容中心”,这也是不可行的。我们发现,虽然医学会对科目的名称有规定,不能随便叫,但很多医院使用的美容科室的名称不对,“××中心”的叫法很多,随便安一个名字,而没有到省的卫生部门备案,都是违法的。一些大医院开设美容科,下面又分为美容中医、口腔、美胸等等,他们统称为某某中心,根据国家的管理规定,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也属超范围经营。国家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对美容科室如何设置都有具体条款,包括对软件、硬件的设置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医护须从自身资质上自律
医生护士做好自身自律。做好自律还要注意人员的问题。目前外国整形医生平均比中国的整形医生接受教育的时间长5年,对整形医生的要求非常严格。而按我国目前的规定,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此外,主治医师的资格必须在本院,职务类别也有相应的规定,必须是外科。广东省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还另外规定,主治医生还必须具备中级职称。
根据今年下发的224号文相关内容,医生注册的地点、职业类别等不符合对主诊医师资格的要求,该医疗机构也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最近有一个大学附属医院,就出现了这种遗憾的事情。有一个多年的医生,读了研究生,并且毕业,也拿到了医生资格,但是没有及时注册就做了手术,结果出了问题,患者聘请了律师投诉。现在的结果变成医生非法行医。出了事情,这就不是医疗事故,而是触犯了刑事法律,目前这件案还没有审结。
医生资质将网上可查
医生准入的问题,现有的职业医生的考试,目前还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生法,法律明确规定了由卫生行政部门做,以后如何规范,已经有很多的地方、很多的会议都提到了这些问题,职业医生如何准入,是否可以权力下放到医学会做,卫生部的官员还没有松口,因为这涉及到法律的问题。不是说执法的行为和专业的管理,所以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医生的资格查询,现在全国正在建立一个大网,只要具备医生资格的都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到,这是我们正在筹备和努力做的,广东省已经正在筹备,将来已经注册和已经发证的医生都会在卫生厅的网站上查询到,以后会发展到全省的医生,只要有医生资格的都可以查询,之后就是全国的大联网。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要求医生提交证件,他可以提交证件,但无法辨别真假。我们就可以上网查询,对所谓的医生进行处理,以后就会慢慢地规范。
将严惩“院中院”
我们发现一些医院的科室的设置存在问题:很多的医院跟社会上的资源共同合作,却以医院的名义行医,这类现象在全国范围都比较多,有必要在这里特别提出。
卫生部已经明确表示,在打击非法行医同时,这一“院中院”问题也是要进行规范的。整治有两个办法,一是自行脱钩,二是医院收回靠自己力量独资经营。在卫生部的224号文中规定,任何医院不得以转让、出租、承包等形式出租出让医院的科室,否则就是违法,出现以上情况就要对该机构进行取缔。现在投诉比较多地集中在这些“院中院”里。
建议医院的美容科室的领导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如广东省医学美容管理办法、医学法、护士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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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by/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