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话:
据报道,“住宅禁商”近日成了城中媒体和市民的热点话题。继天河南风情街和珠江新城美食广场之后,淘金路、江南西、状元坊等颇具特色的商业街,也将因“住改商”而面临整治、难免被关停的命运。广州市整规办有关人士称,“住宅禁商”是整治无证照经营的一个部分,而整治无证照经营又是广州市政府今年一直在抓紧推进的工作。“‘住改商’是导致无证照经营的一种方式,所以必须列入整治范畴。那么,“住改商”除了关停之外,是否还有其它出路呢?
羊城晚报:“淘宝天堂”该如何拆?
天河南那些擅自“住改商”无证经营的商铺,不是一夜之间从地下冒出来的,珠江新城美食广场也早在前年就已形成,这么长时间,有关部门为什么就不能及时有效地查处呢?为什么非要等到这些违法的东西“坐大”,成行成市,甚至变成广州“时尚地图”中最显眼的坐标之一,才采取悍然行动?我们相信有关部门尽了监管之责,那么,个中理由,愿闻其详。
今年是城市管理年,城市管理需要长效机制,需要无处不在、实时有效的监管,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初始和萌芽状态,这才是管理的关键。只在违法的终端实施一次性“外科手术”,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可能付出更多的成本,引致更大的阻力。
如今,违法商家已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有关部门是否也该为滞后的监管付出点什么呢? (阅读全文)
南方都市报:住宅禁商不宜一刀切
公共决策要讲连续性
,“住宅禁商”在政策细化、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店主受到的损失。因为在很大程度上说,正是政策的不稳定造成了这些损失。比如刚刚被彻底整治的天河南商业圈,基本上是在2002年解禁之后发展起来的。正是因为先有禁令后又解禁,店铺业主们对于住改商的合法性反倒更有信心。任何人在投资时的考虑都是谨慎的,若不是以为其租赁店铺可以长久,是不敢轻易投资开店的。谁会想到,禁了两年放了三年的“住改商”政策,现在又变回去了。
其实,广州市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住改商”的禁令,但是2001年2月起试行的《广州市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又对这一禁令有所松动,对那些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了商业氛围的住宅商用松动了政策,到2002年“住改商”禁令解除。今年5月,禁令再来。五年之内政策三变,它给商家带来了直接的负面影响,而在最深处破坏的,却是对政府来说至关重要的信用。(阅读全文)
羊城晚报:可以寻求另一条出路吗?
一个商圈得以形成,其背后自有市场需求推动;它能形成,说易也易,说难也难。这种自然的需求,当其未形成时,行政手段不能使其有;当需求存在时,行政手段也难以简单地使其无。按“住改商”禁令规定,这条风情街的无证店铺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市场证明其生存的土壤是合理的,是否应采取措施给予机会补救而非封杀呢?
风情街这几年的存在和兴旺,给了小店主可以投资的暗示和信心。政策出台过程中,政府与小店主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位置,店主预见未来政策走向从而规避风险的能力是较弱的。况且在此经商的相当部分的人都将小店视作唯一生计,所以,让他们在短时期内另觅生路,相信并非易事。当然,依法经营四字,也是众店家在这轮风暴中的最大教益。(阅读全文)
信息时报:政策最怕朝令夕改
对于住宅禁商政策,笔者是举双手赞成的,并就此曾发“对住宅禁商拍手称快”一文,讲述了住宅经商带来的种种安全隐患和不良后果。具体到天河南风情购物街,笔者当然也是赞成整顿,因为这片风情购物区是设在住宅区里的,其中的铺头绝大多数是由底层住宅改建,是属住宅禁商的范畴。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笔者又对这片商区就此消失感到遗憾。因为,这个商区的确很有特色,它的出现,较好地弥补了天河商圈规划的缺憾:贪大求全,人为分割。偌大的天河商圈,连个休闲式步行街都没有规划。
天河南风情购物街真可谓生得尴尬,死得为难。笔者正好居住在天河南,可以说是眼看着这片风情街破土而出的。在2002年以前,住宅禁商政策执行得很严,这片住宅区基本上原封不动。但随后几年由于政策松动,才出现大面积改造风。天河南风情购物街可以说是因政策而生又因政策而死。现在的问题是,这种两难状态到底应由谁来承担后果?这种政策性的损失完全由经营户和业主承担合理吗?住宅禁商并非一地土政策,是商业消防法规早就明确规定的,为什么这样一项强制力极强涉及面很广的政策前几年就可以轻易搁置,这些年来不断反反复复?(阅读全文)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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