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宁难保不少居民致电本报坚决反对“住改商”
本报记者 蒋铮
在一片“放违规小商铺一条生路”的同情呼声中,记者也听到一些持另种态度的声音:假如政府出于同情,而大开“改商”闸门,是否会对当年购买住宅的住户、对如今为“商住两用”支付更高成本的商家有失公平?
上海:须获业主一致同意
住在广州淘金坑的刘先生,致电本报说坚决反对“住改商”。“我买房子来住,看重的是这里交通方便,闹中取静,想不到这两年楼下越来越嘈杂。”
任何一位购房者,买房时都看重商品房的周边环境,“住改商”后,大楼、小区客如流水,而往来人多,不仅安静难保,治安也必然受影响。在广州天河北的一高档封闭小区里,有一名一楼业主将房屋改造成餐厅出租,一时客似云来,小区的其他住户却无法忍受嘈杂,多次交涉下,住户无奈与店主“约法三章”:接待外客限制数量,住户尽量“帮衬”餐厅,不得做早餐、夜宵生意。
据了解,上海“住改商”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同意,如果不能获得住宅楼内业主和小区委员会的一致通过,严禁“改商”。即使“改商”,交纳的物业费也要上涨9倍。
收益:对商务投资者不公
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商务用地的地价由低到高相差不少,假如随便允许“改商”,也是对周边商务投资者的不公平。
在广州东风东路,同样的地段和建筑质量,假如住宅单价是每平方米8000元,商场公司的单价则要过万元,不是因为商务楼的开发商特别“好彩”,而是因为两者从地价到建筑成本,都有很大区别。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同一块地,作为商务用地、或者商住用地出售,其地价都要比住宅用地要高。这主要是因为商务用地供应量有限、占用资源多。在同样一处地方,盖一幢30层的楼房,如果是住宅,可能一天只有2000人次出入,而作为商务用途,却可能达到2万人次的流量,对周边交通的压力,也大概有10倍之差。商务楼的高地价中,有不少就用于支付这类“看不见”的资源使用费。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