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羊城晚报>>国内新闻

佘祥林昨收到了无罪判决书10天后追索国家赔偿
金羊网 2005-04-16 15:21:22

本报京山讯 本报特派记者喻彬报道:佘祥林11年沉冤一朝洗雪,昨日,京山县人民法院正式对佘祥林故意杀人案下达无罪判决书,佘祥林表示不考虑上诉。

昨日下午1时许,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胡多盛庭长来到该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家,将对佘祥林故意杀人案再审的无罪判决书送到佘祥林的手中。佘祥林接过这份迟来的终于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判决书,久久没有吭声。

本报记者问佘祥林对此判决满不满意,判决书上注明如不服此判决,10天内可以上诉。他表示对此判决认可,不考虑上诉。

接下来就是向国家追索赔偿。等10天的上诉期一过,无罪判决生效后,就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

                                          (金陵/编制)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链接:




声明: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羊城晚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律师声明 本站导航 网上广告报价 友情链接
粤ICP证020010 版权所有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广东金羊网络传讯有限公司
© 2001 GuangDong JinYang Network & Information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