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羊城晚报>>广东新闻

新货运车不标准不予上牌照
金羊网 2005-04-04 15:13:46

本报讯 交通部近日发出《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所有在道路运输中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的货运车辆将一律不许上牌照。对4月1日后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生产、改装厂家要召回车辆,并承担车辆所有人的损失。生产“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厂家和有关单位将受严厉处罚。

交通部强调,今年将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不再执行原设定的第一次不罚款、每次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等临时措施,将按比例相应增加处罚额度。

广东省交通厅最近在肇庆、云浮、湛江、清远、韶关、河源、梅州、潮州增设了8个省际临时治超检查站,在国道106线韶关沙溪道班处、国道206线梅州扎上村(K2152+800)设置了2个临时治超检测点,以进一步加强全省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 (林翎 越道信)

(侯颖/编制)

  上一条 下一条  

相关链接:




声明: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羊城晚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律师声明 本站导航 网上广告报价 友情链接
粤ICP证020010 版权所有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广东金羊网络传讯有限公司
© 2001 GuangDong JinYang Network & Information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