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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苏丹红”产品无条件退货
金羊网 2005-03-24 15:37:28

相关食品经检测无“苏丹红”才能入穗

本报讯 记者孙晶、通讯员穗整宣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自昨天开始,消费者可以根据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www.gzfood.cn 公布的首批《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清单》及《含“苏丹红”成分原料生产企业清单》退货。所有进入广州市场的相关食品需提供不含“苏丹红”色素的检测报告。《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告》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销售商必须在《清单》公布后24小时内撤销含“苏丹红”成分食品;食品生产商必须在《清单》公布后3日内设立回收点,无条件回收并销毁已出厂的含“苏丹红”成分食品;餐饮供应商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含“苏丹红”成分食品存货,发现后要立即处理。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食安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凡购买了《清单》中的食品,可凭购货凭证及食品外包装到原购买商店退货,或凭食品外包装到生产企业回收点退货。消费者如有确切证据证实因食用含“苏丹红”成分食品造成人身损害,可依法进行索赔。此次的收回与之前亨氏集团的召回有很大的不同,更加强调无条件退货。而记者随后致电广百、好又多等几大商场,他们均表示近两年未销售该产品,所以不会设立回收点。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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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苏丹红”成分原料生产企业清单
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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