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者侵害的不仅是名牌类似于“梦特娇”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现象在国内市场上是很常见的,这些侵权形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对品牌拥有者造成损害,也损害了其他诚实守法的经营者的利益,使他们难以与那些销售侵权产品的不法经营者平等竞争。
而对于各大品牌拥有者而言,保护品牌通常需要付出不小的成本。一些国际知名品牌都对自己的品牌申请了全方位的彻底保护,这样的保护就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每年仅用于打假方面的费用就数以千万美元计。但由于这样的保护花费巨大,一般的企业都不愿意做,而这部分成本最终也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代理梦特娇品牌的是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的曾报春、陈克宇两位律师。在一审中原告要求法院对利用中港两地法律冲突注册同名公司进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涉案个人追究法律责任,但没有得到支持。
陈克宇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引用一句名言“制止犯罪发生的最有效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严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来说明打击品牌侵权的重要性。
对于屡禁不止的商标侵权行为,曾报春律师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如果任由商标侵权恣意横行,中国的民族产业迟早也会身受其害。只有保护商标品牌,保护知识产权,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对于投资的公平回报,企业才能获得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和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机制对于年轻的中国品牌尤为重要,因为尽管中国是外国品牌的重要市场,但对于中国品牌,这个市场可能已是全部。
(实习生 阿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