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乙肝患者疾呼,甚至有委员提出应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卫生工作
本报北京今天消息 特派记者曾璇、吴江、黄熹、林洁报道:建议非服务业不得要求求职者进行“大、小三阳”检查!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黄洁贞提交建议,为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建言。
公务员招考歧视乙肝患者
黄洁贞在建议中指出:目前医学科学证实,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有与大部分正常劳动者一样的劳动能力。根据卫生部2002年制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试行):血液HBsAg(机体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标志)阳性,无肝炎症状、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在人群中不宜无目的地进行HBsAg普查。
可是,许多省在公务员招考制度中却设置了人为的“歧视门槛”。据了解,到去年为止,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广东、四川和江西将“小三阳”视为合格、“大三阳”视为不合格外,其他省市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均将“大、小三阳”都视为体检不合格。“政府招收公务员中歧视乙肝患者,对企事业单位公开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起到了极为不好的示范效果。”建议中说,除了公务员外,其他许多行业也纷纷设定了“门槛”,进工厂、企业,动不动就要求HBsAg检查。
医生常常被求开假证明
黄洁贞代表来自基层医院,她说,在基层,往往会遇到不少“大小三阳”的人托关系来开假的体检证明,为的就是可以找到一份普通的工作,享受和平常人一样的就业权利。“实际上,对携带乙肝病毒者有偏见和歧视,都是因为不了解造成的,这是社会缺乏理性的表现。但是,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不能建立在不科学和从众心理之上,既然卫生部的方案中明确指出对‘这类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那么现行的规定就有不合理之处,就应该尽快通过适当程序改变。”
图:对一些想当公务员的人而言,验血成为一道过不去的槛。郭晴/摄
代表建议>>>>
———消除乙肝歧视,首先从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开始,建议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家卫生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检标准》,明确各省在招收公务员时不能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列为不合格,公务员招考对于“身体健康”的标准有必要进行统一规范。
———建议除与饮食服务业、食品加工业、卫生防疫等与人群密切接触、与群众健康相关的行业在招聘时可以要求HBsAg检查、并以之作为“准入门槛”外,其他行业一般不得要求做HBsAg检查。
———在目前情况下,建议教育部专门发文件,允许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考读研究生。
———建议新生儿乙肝疫苗免费接种,费用由国家财政与各地财政共同负担。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