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个由动物保护者组成的“猫联盟”,目前他们已建立了一个较完备的救助小动物体系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敏
本报讯 11月26日本报《特别报道》版《一万只被吃的猫死不瞑目》报道,广东人在冬天一天要吃掉一万只猫。报道出街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读者打来电话批评广东人吃猫的习惯,还有不少网友在网上发表言论表示反对!
广东人只会吃猫吗?答案是:不!在深圳就有一群爱猫的人,不仅坚决反对吃猫,而且把一腔爱心都献给了街头的流浪猫。
12月1日上午,深圳广深宾馆,来自深圳、广州、香港三地的七十多位小动物保护志愿者自发聚集在一起,参加了由“深圳猫联盟”主办的倡议活动,号召所有关注生命、关爱社会的有识之士行动起来,创建一个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文明社会。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
12月1日的聚会,志愿者们提出了“人道对待伴侣动物”的主题。志愿者老珂在发言中说,猫、狗是进入人类生活时间最长、数量最多的伴侣动物。1.2万年以前,狗就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了,7000年前猫进入人类生活。进入人类社会后,伴侣动物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人类的照顾和关爱。人道地对待小动物,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救助小动物,这本身就意味着对生命的尊重。
人道地对待动物,不仅是对动物的关爱,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关爱。
志愿者echo说,地球本来就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各个物种都和人类一样,都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环节,只有协调好人类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社会才有光明的前景。
志愿者徐小姐,刚刚领养了一只小流浪猫,四岁的儿子兴奋得不得了。徐小姐认为,养伴侣动物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好处。她说,现在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是整个家庭的重心,多了一只小动物可以教会孩子如何去爱,如何去分享。不能想象一个对弱小动物的生命全无同情心和责任感,甚至是残暴地对待动物的人,能够关爱宽容他人,关爱其他生命!
目前,城市中家养动物被遗弃的情况很严重,他们呼吁出台禁止虐待动物法案。
“深圳猫联盟”在行动
“深圳猫联盟”成立于今年7月,成员主要是“深圳猫”网站的注册会员。猫联盟致力于救助街头的流浪猫狗,给有病的流浪动物提供医疗治疗,并且收养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动物。
目前,“猫联盟”的核心成员有三四十个家庭,共有百多名成员。通过“深圳猫”网站被领养的流浪猫已经有30多只。
现在,“深圳猫联盟”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救助体系。12月1日的集会上,“深圳猫联盟”还出台了我国第一部民间《流浪小动物救助领养制度》和《流浪小动物健康医疗保障制度》,明确了“救急不救穷,捐物不捐钱”的原则,确定了主要救助的对象:被虐待或将被虐杀的流浪猫狗;病弱、幼小没有生存能力的流浪猫狗;怀孕待产没有安全生产空间的流浪猫狗。
同时,对流浪小动物的领养人也作出了规定:领养人必须能够给动物们以不离不弃照顾一生的承诺。
猫咪也应计划生育
“深圳猫联盟”认为只有控制城市小动物的数量才能改善它们的境遇。据南山区兽医卫生防疫检疫所宠物医院的沈志武医师介绍,一只母猫正常情况下,一年可以生育四次,每次四五只,一年数量就可以增长20倍。成年母猫可以生育五年。如果不加以控制,一只母猫就会变成100只猫。这样的增长速度和数量,城市根本无法负担。对流浪动物来说,城市中的生存环境本来就十分恶劣,庞大的数量会使它们的境遇更加恶化。给家养动物,包括流浪动物做绝育手术,控制数量,提高生存质量,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左上图:“猫联盟”成员正在商讨如何救助小动物。右上图:志愿者阿霞正在喂养流浪猫。
他们这样爱猫
打的救猫
说到救助流浪小动物,深圳猫联盟的每个志愿者都有一串感人的故事。
志愿者老珂是在妻子的影响下,加入了救助流浪小动物的行列。有一次,有人在一个建筑工地,发现两只一个多月的白色小流浪猫。电话打给老珂,他马上冲出家门,打的穿越大半个深圳赶到工地。老珂冒着雨在工地里找了好几圈,跟头摔了好几个。突然听到“喵———”的一声,原来两只小白猫就藏在工地门口的盆景里。两只小猫真是一副惨兮兮的样子,由于在工地里找食,两只小猫的鼻子上都结了厚厚一层水泥壳。
刀下夺猫
很多志愿者都说,其实流浪小动物最大的敌人是人!比如说,成年、健康的流浪猫在正常情况下,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但是,再强悍的猫也躲不过人们贪吃的嘴。
志愿者“桔眼猫”曾经在一家饭店门外的笼子里看到两只待宰的猫。“桔眼猫”本来性子就急,一看到有人要吃猫,就急得和饭店的人吵了起来。一个小姑娘面对几个大男人毫无惧色。店老板说:“一只猫可以做八个拼盘,一个就是八十八块!不吃它们,你给我钱!”吵了半天,“桔眼猫”终于用300元买下了两只猫。
其实,很多志愿者都不赞成收买饭店的猫。因为这样做,一来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二来反而会使一些人觉得有利可图,刺激他们去抓更多的猫。不过,情感往往大于理智,既然实在不忍心看着它们被送到火锅里去,就只好买了再说。
相关链接
牛儿吃草是法定权利
外国纷纷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动物权益
欧美大部分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二战后,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案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瑞典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休息;德国更把保障动物权益和尊严写入宪法。
东方国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