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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珍子报道:顺德区大部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容桂街道“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于本月9日启动,并于当天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公布《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据介绍,容桂这次事权改革的核心,就是理顺责权关系、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的原则,在维持街道目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授权、委托和下伸机构等形式,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依法赋予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管理权限。
为对接顺德区大部门体制,容桂街道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原来28个部门(单位)调整为11个机构和2个分局,包括设置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监察和审计办公室(与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组织工作办公室、维稳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财政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设置经济促进局、宣教文体局、社会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建设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等6个直属机构。11个机构的正职均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和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实现党务、政务决策和管理的扁平化。而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和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容桂分局则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以街道领导为主,日常管理、人事任免和绩效考核由街道负责,实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管局长(分局长)。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首次明确街道办事处需转移的职能和事务,将通过授权、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交由市场中介和社会组织承担,同时还推进公务员聘任、绩效考核,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整个试点工作于本月部署实施后,将于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表示,容桂街道机构调整力度相比顺德区来说稍为温和,但他强调,改革的重点不在于机构、人员如何变动,而是在于如何简政,通过理顺职权关系促进改革发生“化学反应”,从而达到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真正让顺德百姓在改革中获益。
容桂街道机构改革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