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工谈装修
家庭装饰中常常会发生工程项目变更情况。在装饰合同生效以后,一方提出增加某些项目或变更某些项目,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项目变更。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点,人们应该按正确的方法来对待项目变更。
项目变更有补充和修改两种方式。补充是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从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修改是对原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抛弃一些原来的条款,或更换成新的内容。无论哪种方式,合同中未变更的内容仍继续有效。
合同的变更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进行变更,也可以对未完成的部分变更,除合同主体不属于变更范围外,其他如定做物的质量、数量、部位,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可以变更。
一方提出增加某些项目或变更某些项目,必须对原有的合同作出变更及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行为。
产生项目变更现象后就要修改合同和重签变更协议。为避免频繁变更、多项变更的情况出现,业主一定要有周密的考虑,完整的设计,预定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临时变更,对质量工期的影响也最小。
(作者系顺德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顺德区域总经理黄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