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資委聯合向地方通信管理局及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合网絡通信有限公司籌備組發出了《關于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緊急通知》,杜絕同地點新建鐵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現象;實現新增鐵塔、杆路的共建;其他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并明确規定,
新建鐵塔3年內不得在同地點、同路由新建。
《通知》提出四點要求:第一、已有鐵塔、杆路必須共享。對不具備共享條件的應采取技術改造、擴建等方式進行共享,禁止在已有鐵塔同地點新建鐵塔,禁止在已有杆路同路由新建杆路;第二、新建鐵塔、杆路必須共建。擬新建鐵塔、杆路的基礎電信企業必須告知其他基礎電信企業,其他基礎電信企業未提出共建需求的,3年內不得在同地點、同路由新建;第三、其他基站設施和傳輸線路具備條件的應共建共享。已有基站設施和傳輸線路具備條件的應向其他基礎電信企業開放共享;第四、禁止租用第三方設施時簽訂排他性協議。
中國著名電信專家、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政策与發展研究所教授闞凱力卻對此表示,規定治標不治本,重复投資導致資源閑置浪費最根本問題在于產業結构的問題,是電信運營商保持縱向整合模式經營的一個惡果。他認為,應該進行電信改革,將電信的网絡与業務進行分离運營。那么業務商就可以租用网絡,而网絡的建設則可以參照目前比較成熟的高速公路運營模式,從而避免浪費。(周曉芳)
來源:人民网-《市場報》
(編輯:健健)